Pascal - 基本语法


您已经了解了 pascal 程序的基本结构,因此很容易理解 pascal 编程语言的其他基本构建块。

变量

变量定义放在以var关键字开头的块中,后面是变量的定义,如下所示:

var
A_Variable, B_Variable ... : Variable_Type;

Pascal 变量在函数的代码体之外声明,这意味着它们不是在beginend对内声明,而是在过程/函数的定义之后和begin关键字之前声明。对于全局变量,它们在程序头之后定义。

功能/程序

在 Pascal 中,过程是要执行的一组指令,没有返回值,而函数有返回值的过程。函数/过程的定义如下 -

Function Func_Name(params...) : Return_Value;
Procedure Proc_Name(params...);

评论

多行注释用大括号和星号括起来,如 (* ... *)。Pascal 允许将单行注释括在大括号 { ... } 中。

(* This is a multi-line comments
   and it will span multiple lines. *)

{ This is a single line comment in pascal }

区分大小写

Pascal 是一种不区分大小写的语言,这意味着您可以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编写变量、函数和过程。与变量 A_Variable 一样,a_variable 和 A_VARIABLE 在 Pascal 中具有相同的含义。

帕斯卡陈述

Pascal 程序由语句组成。每条语句都指定了程序的一个明确的工作。这些工作可以是声明、赋值、读取数据、写入数据、进行逻辑决策、转移程序流程控制等。

例如 -

readln (a, b, c);
s := (a + b + c)/2.0;
area := sqrt(s * (s - a)*(s-b)*(s-c));
writeln(area);        

Pascal 中的保留字

Pascal 中的语句是用一些特定的 Pascal 字设计的,这些字称为保留字。例如,program、input、output、var、real、begin、readline、writeline 和 end 都是保留字。

以下是 Pascal 中可用的保留字列表。

大批 开始 案件 常量
分区 向下 别的 结尾
文件 为了 功能 如果
标签 模组 不是
或者 包装的 程序 程序
记录 重复 然后
类型 直到 变量 尽管

Pascal 中的字符集和标识符

帕斯卡字符集包括 -

  • 全部大写字母 (AZ)

  • 全部小写字母 (az)

  • 所有数字 (0-9)

  • 特殊符号 - + * / := , . ;. () [] = {} ` 空白

Pascal 程序中的实体(如变量和常量、类型、函数、过程和记录等)都有名称或标识符。标识符是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序列,以字母开头。标识符中不得使用特殊符号和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