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律存在原则


单独法律存在原则是公司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公司被视为独立于其成员的实体。

独立法律存在的功能

  • 为了创建公司,公司发起人必须向公司注册官出示某些文件。

  • 注册官负责管理被称为公司管理局的政府机构。

  • 检查文件后,注册官将颁发公司注册证书,公司开始作为法人团体存在。

独立的法人实体

公司成立最重要的后果是公司被视为一个人。它有自己的权利,并且该权利不同于其所有者的权利。

有限责任

  • 当股东从某个公司购买股票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股份而不是全额支付时,并且当公司解散时,股东有责任支付剩余的金额。

  • 如果股东已全额缴纳,则在公司解散时,他/她不承担任何费用。

  • 因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永久延续

这是指任何组织的存在,尽管任何成员死亡、破产、精神错乱、成员资格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股份会传递给下一代。

财产所有权

某些财产可以由公司拥有。这些财产继续归公司所有,无论其股东和成员如何。

  • 当公司需要借钱作为担保时,就会使用这些属性。
  • 这些财产可能是现在或未来的资产。

合同容量

  • 公司有能力签订合同。
  • 公司可以根据这些合同提起诉讼或被起诉。
  • 签订合同的权力被委托给为公司工作的代理人。
  • 合同由公司董事和其他代理人执行。
  • 公司作为一个人本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

刑事责任

  • 要认定某人犯罪,该人的Behave和心态必须符合犯罪。
  • 人们普遍认为,公司不能犯罪,因为它们没有自己的思想。
  • 然而,法院假定公司的控制人是公司的思想者。